第210章(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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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市政法委的时候,沈青云的脚步很轻松,他的嘴角忍不住泛起一丝弧度。
事实上,他很早就有这样的想法了,因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在如今的社会已经越来越多了。
"他还是个孩子"这句话,在沈青云的记忆里,以后会变成一个充满恶意的梗。
但这并不是什么好消息,因为那些熊孩子所做的事情,确实让人很愤怒,却又无可奈何。
想想看,一个十岁男孩虐杀了一个六岁女孩,他却根本不用接受任何惩罚,只需要去少管所蹲几年之后,出来之后照旧可以继续自己的生活。
可那个被害死的孩子呢
她也是未成年,她的公道谁替她主持
她的父母家人一辈子的伤痛,谁来弥补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未成年人不假,但最起码也要明确,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生命安全的未成年人,都不应该受保护。
这就是沈青云的想法!
不要用什么年少无知,给孩子一个机会作为借口,错就是错,不管多大年纪,既然犯了错,那就要接受惩罚。
想到这里,沈青云回到车上之后,拿出电话拨通了叶霓裳的手机。
"哟,青云你这是知道我要调到央视了,所以来给我道喜么"
叶霓裳的声音在电话那边响起,相当的惊讶。
"什么,霓裳姐你要去央视了"
沈青云闻言有些诧异,不解的问道:"什么时候的事情"
"下个月。"
叶霓裳直接说道:"你小子,闹了半天是有事儿求我,我还以为你是来给我道喜的呢。"
她可是太了解沈青云了,虽然只有两句话,但马上就猜到了沈青云的目的。
"恭喜恭喜。"
沈青云连忙说道:"是这样的,我这边有个案子,本来觉得很有代表性,你应该会感兴趣,不过你要是离开省电视台了,我感觉好像没什么用了。"
"有案子"
听到沈青云的这句话,叶霓裳一下子就来了兴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