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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无百日红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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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一章 勇敢的小雨(第1页)

玄凌按照约定时间,去了那家公司。办公室在一处小区里面,玄凌还是第一次在住宅小区应聘。她心想,这肯定也不是什么大公司,不然肯定要选择商务楼吧!敲开了门,给她开门的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孩,因为他太高了,她没有看清楚脸。里面一个男孩站了起来,冲玄凌开口:应聘的吧跟我进来吧!玄凌跟着那个男孩进了里面的会议室,落座后,玄凌看了看眼前的男孩,手指带着戒指,穿着时尚,发型也很靓丽,好像是个大背头,头上明光锃亮,应该是抹的发油。总之眼前的男孩给玄凌的是一种青春阳光的形象,好像之前没有接触过这样的类型。因为她没有见过爱打扮的男孩子,基本上见过的都是本色出演。眼前的男孩子不算是很帅的那种,但是打扮起来档次立马就上去了,让人感觉还是眼前一亮。尤其是手上那枚戒指,让炫铃觉得眼前的男孩子是一个很细腻很注重自己形象的男孩子。鼻梁上架着的那副眼镜,看上去有些像是大学生,毕竟长得也很年轻,所以给人的感觉还是很清爽干净的。先填一下应聘表吧!男孩子将应聘表和笔递给了玄凌,然后转身走了出去。炫铃按照实际年龄及以往工作单位填写了,不多久就填好了。男孩子走了进来,落座后,自我介绍:我叫李凯!他没有看简历,而是直接选择提问。你叫什么名字男孩子很客气,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董玄凌!因为应对过很多这样的场合,所以她一点都不胆怯,由于是熟人介绍,所以成功的概率应该很大。多大啦37!说话间,炫铃都有些不敢开口,带着些许羞涩。因为她一直本色出演的都是二十几岁,现在一下子推到了这么尴尬的年纪,她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毕竟长着一张二十几岁的面孔,谁也不会想到她已经那么大了。男孩子一个没坐稳,差点从椅子上跌下去,他重新调整好状态之后,然后开口。你看上去就是二十几岁的年纪,就说你二十几岁我都信,真是颠覆了我的想象!他认真的看了一眼履历表,上面确实是37岁。我长得小,别人一直都说我二十几岁。玄凌有些不好意思。说出年龄的时候,她都有些不可置信,别人的眼神中的惊愕可想而知。哎,真的不像哎!你长得可真年轻,有孩子了吗男孩子抚了抚眼睛。有,十岁了!玄凌开口。挺好,人生大事都解决了,现在正是奋斗的时候。他顿了顿:之前做什么工作设计师!干了六年。炫铃开口。为什么不干了男孩子问到。因为要照顾孩子,装饰公司天天开不完的会,每天开会都会开到晚上十来点,根本不能照顾孩子,再加上该拿的提成也拿不到,所以辞了。玄凌开始找理由,她没想到他会这样问。装修公司我知道,我朋友就在装修公司,能拿到工资就不错了,要不回来钱提成肯定黄了,再加上装修公司那么多,有几家能干住到时候老板跑了,啥也拿不到,确实挺坑人的,你离开就对了。李凯开口。确实如此,我之前干的装饰公司都倒闭了。炫铃开口。我们这里很稳定,都干了很多年了,工资按时发,从不拖欠。男孩子继续说道:你在这里的工作就是日常内勤,比如发工资,搜集报销,购买办公用品,还有就是社保之类的工作,工作难度不大,肯定比你设计师要轻松很多,没有什么压力。玄凌闻言,觉得这就是自己想要的稳定工作,她点了点头:应该没有问题!工资是一千五,每年都会涨。男孩开口。可以!玄凌现在看中的不是工资,是有一份工作,毕竟能力在那里,别人也不会少给的。什么时候能来上班男孩子问。正月十六吧!玄凌回答。可以,作息时间是上午十点到下午六点,每周休一天班。男孩子介绍。十点啊!太幸福了吧!炫铃差点叫出来,这样可以送孩子上学了,简直不要太好了。对,服务行业上班都晚,主要是也能睡个懒觉,毕竟现在年轻人都不愿意早起床。男孩子继续开口:那我们十六早上见吧!过来之后你跟李芳交接一下工作。好的!玄凌满口答应了。面试结束之后,走到路上,炫铃觉得风都是甜的,毕竟这里离家不远,而且每周还休息一周半,主要是每天十点上班,应该是还能给孩子提前做了午饭,想想都觉得要幸福死了。回去之后她给丁小伟的爸爸,还有洋洋妈妈打去了电话,将这一振奋人心的消息告诉了他们。他们为她祝贺,同时让她好好干。没想到工作问题就这样轻松解决了。玄凌带着孩子还回了一趟妈妈家,将这个消息告诉了苏枝,苏枝也挺感恩丁小伟的爸爸。人家对你挺好的,该请客请客,该送礼送礼,不要欠下人家的人情。苏枝交代着。知道啦!玄凌很兴奋。正月十五看花灯,哥哥家的孩子小雨也在,玄凌带着两个孩子一起看花灯,然后将这一振奋人心的消息告诉了两个孩子。炫铃是小孩子性格,她跟大人不一定能玩到一起,但是跟孩子一定能玩到一起。没有晨晨的时候,她是不喜欢孩子的,因为才她的骨子里就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只会取悦自己的人。对于小孩子她一直都不喜欢,只是因为有了晨晨之后,她才开始喜欢小孩子的,但是并不是喜欢所有的孩子,她只喜欢晨晨,包括对晨晨好的孩子。哥哥家孩子小雨比晨晨大一岁,性格活泼,极具正义感,胆子也大,她一直都觉得晨晨是她的弟弟,不论走到哪里,都会保护晨晨。就比如玄凌带着晨晨去他们家玩,然后小雨带着他们去玩健身器材,因为健身器材周围围满了小朋友,玄凌也是一个胆小懦弱的人,所以她不能为两个孩子争取游玩设施。玄凌本着有空闲的就玩,没空闲的,那就在附近转转也行。但是晨晨看到后就走不动了,他很想玩,但是那个时候晨晨还小,没有胆量跟他们整,只能在一旁默默的看着。但是小雨很厉害,胆子大,因为哥哥是学校的老师,这些都是他们学校的学生,平日里她没事的时候就在学校里玩,等爸爸下班,所以她从小就养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她刚开始站到一处秋千旁,然后对那个玩秋千的小女孩开口:你都玩了半天了,也该我们玩了!那个时候小雨六岁,晨晨五岁。玄凌纵观了整个过程,心想还是小雨厉害,敢说敢干,而且就算是跟人家抢秋千,还是一副盛世凌人的感觉。那个玩秋千的女孩没有说话,然后起身走开了,虽然眼前的女孩比小雨大,但是看着盛气凌人的小雨,她竟然没有说一句话,也许人家就是大了懂事了吧!玄凌本以为小雨抢到秋千会自己上去玩,没想到,她竟然对晨晨开口:晨晨,过来,荡秋千!晨晨看到后,兴奋极了,赶忙跑了过去,然后开始荡了起来。本以为这样就结束了,没想到,她又走到另一处秋千跟前,对另一个小朋友开口:我看到你都玩了半天了,赶紧下来,该我玩了!那是一个小男孩,看上去跟小雨年纪差不多,个头也差不多。那个男生没有刚才那个女孩好说话:你刚刚不是已经抢到了一个吗干嘛还要抢我的那个是给我弟弟玩的,我还没有玩呢!跟人抢秋千都是这么理直气壮。男孩子继续开口:你弟弟玩了之后,你再玩不就行了吗我们玩一会儿就走了,你赶紧下来!小雨依旧坚持着。男孩子无奈,只好将秋千给了小雨。玄凌目睹了整个过程,小雨比她强出去太多了,也就是这个时候她开始喜欢小雨的。后来每次出去玩,她都会带着他们,他们也喜欢玄凌,毕竟大人是不喜欢跟小孩子玩的,但是玄凌就喜欢跟小孩子玩。所以他们有了共同的兴趣。她跟两个孩子也经常聊天,也像朋友一样谈天说地,为此,两个孩子也将她当做了最好的朋友。小雨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二姑,你要是我的妈妈就好了!当时的炫铃为之一惊,说句实在话,一个孩子带着都发愁,两个孩子她想都不敢想。带晨晨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自己的孩子自己不带谁给带但凡有一个人给她带孩子,她都不会这么用心去照看晨晨。因为她的骨子里就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不论什么时候,但是在带晨晨的过程中,逐渐就产生了感情,毕竟刚生下孩子那会儿是没有感情的,苏枝将孩子抱过来吃第一口奶的时候,玄凌都觉得很不情愿,但是自从喂上之后,也就更加的割舍不开了。两个孩子相差半岁,玄凌喂养晨晨的时候,小雨还很小,还不会走路,因为嫂子自身原因,早早的就给孩子断了奶。后来嫂子跟哥哥生气,哥哥一个人带着几个月大小雨回来了,当时气得就跟苏枝说要离婚,大不了自己带孩子,他担心那晚孩子离开妈妈会哭。当看到玄凌的时候,哥哥玄祯开口:如果孩子哭的话,玄凌还能给孩子喂奶,这我也就不但心了。苏枝最见不得的就是离婚,好说歹说才将哥哥玄祯劝住了。这个晚上炫铃有些担心,因为她不想给别的孩子喂奶,尽管是哥哥的家孩子,她也不情愿。好歹那个晚上小雨谁的很好,没有要妈妈,第二天玄祯就带着小雨回去了,后来两人和好了。玄凌虽然觉得自己得想法很自私,但是违心的事情她是真的不愿意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