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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无百日红之玄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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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章 火星招募首批居民(第1页)

真没想到你竟然有这样凄惨的经历过,我都有些不敢结婚了。李平叹了一口气。

你是男孩子,主动权在你手里,你肯定不会经历这些。

炫铃冲李平尴尬的笑了笑。

那后来呢李平继续问道。

第二天我醒来之后,他已经出门了,后来我们之间的关系就越来越糟,他死活看我不顺眼了,不管我怎么温柔,他一样视若不见。玄凌讲道。

他是不是外面有人了不然不会这样啊!李平分析道。

孩子生下来之后,我确实在他手机上看到了一条暧昧短信,那是发给他办公室那个小出纳的,我问过他,他说别人拿他的手机乱发的,我有点不相信。玄凌抬眼看着李平。

信息都发了,被你发现了,自然是不能承认了。李平开口:要我说,这样不幸的婚姻离婚得了。

我一没钱,二没房,我拿什么养孩子为了孩子我忍了,但是我决定在孩子十八岁成年的时候再跟他离婚。玄凌开口。

现在孩子才十岁,还有八年了,你怎么忍李平开口。

那我又能怎么办我一个人养不了孩子的,别说是吃穿,就连一个容身之处都没有,我总不能带着孩子睡桥洞吧!玄凌开口。

找个人嫁了,就有家了。李平继续劝解道。

哪有那么容易,他是我第一个认识的男孩,也是我的初恋,就是因为恋爱期间,我感觉到了甜蜜与呵护,所以才嫁给了他,我又能确定下一个男人会比他更优秀呢玄凌开口。

那就只能慢慢熬了,不过也真是苦了你了。李平惋惜道。

我也甜过,甜过了所有人,不管是之前,还是现在,我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那种浪漫不是一般人可以体会得到的。玄凌的脸上泛起了一丝甜蜜。

我对你的故事越来越感兴趣了,继续给我讲吧!我也好学学经验。李平饶有兴趣的看着玄凌。

我们恋爱的时候那是九十年代末,也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因为他也没有谈过恋爱,所以在跟我谈恋爱的时候,特别的大方,我们认识三个月,他花了八百六十元给我买了一个传呼机,就算是放在现在,我觉得也没有那个男人会为刚认识三个月的女朋友出手这么大方吧就拿我来说,我的工资才一千三百块,我不吃不喝才能给她买一件八百六十元的礼物,就算是我儿子,我也不舍得啊,你说是不

炫铃看向了李平。

看来你是真的入了他的眼了,不然不会这么大方,别人我不敢说,反正我肯定是不会。李平露出了惊愕的眼神。

我们认识不到半年,他花了五千元给我配了一部诺基亚手机,要知道那是九十年代,大老板都不一定都能用得上大哥大的年代,我就拥有了一部顶尖手机,我们药厂只有董事长才有一部这样的手机,当时传呼机惊动了整个车间,手机惊动了全厂,大家都以为我遇到了大款,所以每次只要他已出现,大楼窗口上出现的都是一个个的脑袋,大家都想看看大款长什么样。炫铃越说越起劲儿。

我草,简直惊到我了,感觉就像是天方夜谭一样,这可比电视上演的精彩多了。李平差点叫出了声。

我那个时候工资才二百多块钱,收到那么贵重的礼物,我妈赶紧说,给人家退了吧!咱们接纳不起,太贵重了!要知道那个时候,我家的房子才四千块钱,都能买一套二居室了。玄凌继续讲道:就是因为谈恋爱的时候太奢侈了,所以导致我们结婚的连一套房子都没能买到,所以才跟婆婆挤在二居室里。

确实遗憾了,看来他也不是真正的有钱,就是因为喜欢你,花了大价钱将你拿下了。李平分析道。